12月4日上午,杏林学院召开学生安全工作会议。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刘时方主持会议。
会上,启东塘芦港派出所、交警大队通报了校区周边与安全相关情况,卫生科、后勤宿管、保卫办、团委、后勤保障处、学工处等部门交流了学生健康安全、学生宿舍管理、校区门卫进出口管理、学生活动用房安全管理、校园安全管理、学生心理健康安全、宿舍安全检查等情况。
刘时方传达了江苏省委省政府响水“3·21”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和校安全稳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,重温了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》,他要求每位管理人员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,提高政治站位,切实提高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实效性,营造出更加安全稳定、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和工作氛围。
(陆冠臣)
杏林学院召开学生安全工作会议。